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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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潍坊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寿光市人民政府兴办的一所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院校、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国蔬菜之乡”“中国海盐之都”——山东省寿光市。校园占地24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6亿元,馆藏图书145万多册,全日制在校生3.1万余人。教职工19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尹伟伦受聘为教授、名誉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天来教授等专家学者加盟学校,引进博导张友祥、崔希海、李强、宋彧等教授,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达525人,硕士及以上1147人,双师型教师463人,3人评为山东省首席技师,4人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齐鲁巾帼发明家称号,校级学科带头人17名,48人受聘为东北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博导硕导。
学校现设贾思勰农学院、中印计算机软件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护理学院、士官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培育了园艺技术、海洋化工、机械电子、信息技术等优势学科专业群,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学为特色,工学、农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坚持专家治校科学决策,聘请省内外专家成立战略规划、教学工作、学生事务管理、文化建设、预决算管理等五个专委会,作为顶层设计决策咨询机构,全面推进管理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入推进因材施教、分类施教,加强专业社团建设,建立学分置换制度,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以赛促学、促练,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获特等奖、一等奖200多项,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提升战略,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园内建设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山东省软件产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寿光市软件园,吸纳师生实习实训、参与项目研发。建成设施园艺、农业科学、环境科学等3个院士工作站,建有设施园艺、卤水资源高值化绿色综合利用、农圣文化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卤水综合开发利用、软件工程、山东省农业大数据软件工程技术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7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43个实验实训室,8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农学思想与《齐民要术》研究会获批国家二级学会并揭牌成立,成为潍坊市唯一一家国家二级学会;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在学院设立当代农史调研基地。选育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鲁硕红”蔷薇,20余种“潍科”系列蔬菜新品种通过鉴定,获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天潍系列”8个蔬菜新品种在农业农村部登记备案;开展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百工程”,校地协同创新育人,科研促教研,成果融入教学,为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注入新活力。
按照“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校企双方合作共赢”发展思路,深层次推进校企合作,组建了山东飞翔软件产业集团;共建东软学院、华为网络技术学院,与海尔、歌尔等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依托优势专业创办学科公司20余家,地方税收超过5000万元,环球软件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建筑安装公司成为国家建筑安装施工一级企业,学府蔬菜打响品牌,美高斯麦化妆品受到消费者一致好评。创办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工程研究院、山东省创业创新学院、山东省众创教育研究院、山东半岛机器人研究院,获“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一等奖、大学生社团节“金点子”发明大赛金奖。牵头成立了“山东省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三农服务专业委员会”。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应用型人才典型经验、应用科研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获山东省教育厅向全省高校推介。
实施服务优化工程,坚持“严管细导、严父慈母”双严管理,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保障体系,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传承创新以农圣文化为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功举办9届中华农圣文化国际研讨会,培育了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和人才成长环境。52集原创动画片《农圣贾思勰》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作品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行,填补了我国农业题材领域的文艺作品空白。打造了校园中轴线文化景观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举办了全国大学生演讲大赛、排球联赛等重大文体活动,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印、德、荷、日、韩、英等国高校合作,与德国巴特洪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韩国开展博士培养项目,访学研修,讲学授课,为师生搭建了全球视野学术交流平台。
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省就业服务先进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省高校餐饮服务先进单位、示范餐厅、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社会公信度满意单位和低碳山东贡献单位等100多项荣誉称号,得到国家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内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被大众网评为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列同类院校第一名。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质量著称的应用型特色名校目标定位,秉承“修身、博学、求索、笃行”校训,弘扬“创业敬业,求是求新”学校精神,坚持“以生为本、适合的教育”核心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目标责任体系落实为抓手,围绕申办硕士点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两大任务,突出抓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协同创新、师德师风建设三个关键,着力做好党建引领思政品牌、教育教学质量项目、科研平台建设及成果、合作办学、后勤服务优化五大重点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努力建设师生幸福、家长满意、社会尊重的大学。
院系设置
通识学院、护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士官学院、贾思勰农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电气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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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士官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计算机网络技术(专)、应用电子技术(专)
贾思勰农学院
园林(本)、园艺技术(专)、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专)、园艺(本)、园林技术(专)、生物技术(本)、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本)、食品质量与安全(本)
化工与环境学院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专)、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工业分析技术(专)、环境工程(本)、化学工程与工艺(本)、应用化学(本)、应用化工技术(专)
计算机软件学院
软件技术(专)、计算机网络技术(专)、软件工程(本)、计算机应用技术(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数字媒体技术(专)、物联网工程(本)
电气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机器人工程(本)、汽车服务工程(本)、车辆工程(本)、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电气自动化技术(专)、应用电子技术(专)
建筑工程学院
建设工程管理(专)、工程造价(专)、工程管理(本)、工程造价(本)、建筑学(本)、土木工程(本)、建设工程监理(专)、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本)、建筑工程技术(专)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机械电子工程(本)、数控技术(专)、模具设计与制造(专)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工程(本)、财务管理(本)、会计学(本)、审计学(本)
外语与旅游学院
商务英语(专)、应用韩语(专)、日语(本)、旅游管理(专)、酒店管理(专)、英语(本)、空中乘务(专)
工商管理学院
国际商务(专)、社会工作(本)、市场营销(专)、物流管理(专)、市场营销(本)、人力资源管理(本)、法律事务(专)、国际商务(本)
艺术与传媒学院
动画(本)、广告艺术设计(专)、电脑艺术设计(专)、环境设计(本)、设计学(室内设计)、(本)
护理学院
护理学(本)、护理(专)
教师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本)、学前教育(专)
通识学院
(本)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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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辽宁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辽宁年份: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潍坊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潍坊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潍坊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12843
3.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4.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5.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潍坊科技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由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报考士官专业的考生由兵役机关按照征兵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检,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考生在选择报考专业时要认真查看学校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投档到选考科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将被退档。所有专业均不限单科成绩,中外合作专业、留学基金委项目专业外语语种限英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春季高考专业大类内按专业志愿录取,定向培养士官按照部队下达专业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普通类常规批,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空中乘务专业需要达到相关面试要求,报到后由学校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调剂到其他专业。
第十四条 未按照新高考改革投档的省份,将继续按照本科普通文理,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定向培养士官政策规定》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非士官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定向培养士官除部队下达的女生指标外,其余限男生报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或电话查询。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完全部学分,颁发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校录取,应按时到院报到。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经教育部同意,学校2021年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列有本科、专科(高职)统招计划,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仔细查阅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填报我院。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wfust.edu.cn/
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传真:0536-5196310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62700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友情提示:
我校的统招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对我院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在经慎重考虑并决定一旦学校录取一定报到的前提下,方可填报志愿。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学校负责,更是为人诚信品质的具体体现。
2021年招生专业及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