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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洛阳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被誉为“千年帝都,牡丹花城”的十三朝古都、中原城市群副中心——洛阳。
2007年3月,原国家建材部直属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原洛阳大学合并组建洛阳理工学院。64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让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学生受益”的办学理念,深化“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先后为国家建材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近20万名高级专门人才。2013年,学校被确立为河南省首批五所转型发展试点院校之一,2014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学校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本科院校。2019年7月获批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2229亩,有王城、开元、九都三个校区,总校舍建筑面积94.6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是河南省园林单位。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亿元,有各类实验中心5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49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28万册,电子图书192万册,中外文报刊523种,全文数据库23个。校内建有李凖先生纪念馆、李进学艺术馆、精品碑刻陈列室、教育博物馆等主题展馆。学校管理规范,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2020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授予“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2.83万人,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学校坚持教学优先地位,产教融合发展。设有14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7个专门教育和行业学院(冠名班),学校是首批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黄河科技集团共建“鲲鹏产业学院”,与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现有55个本科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项目专业,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0门省级一流课程,其中省部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线下一流课程3门,混合式教学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教学课程各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项,6个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3个省级教学团队,13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学校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教师发展中心成功入选首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现有教职工178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18人,副高级职称463人,博士学位教师298人,硕士学位教师864人,“双师型”教师80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创新人才及团队6个、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河南省优秀专家3人,河南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专家等市厅级人才100人,硕博研究生导师53人;聘有包括两院院士、中原学者、博士生导师、国外专家在内的200余名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还聘任讲座教授、特聘教授5人、应用型专业带头人26人、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702人;选拔专业建设首席教授11人、校学术技术带头人65人。
学校坚持创新与服务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智库建设快速发展。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建有“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河南省特种防护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3个省级科研平台;承担或参与了《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纲要(2015-2020年)》等编制工作;与洛阳市人民政府、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水泥有限公司、固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300余家地方政府、产业集聚区、企业单位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洛阳分院、郑州大学出版社洛阳分社等机构落户学校。近5年来,学校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45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4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469项。
学校坚持特色兴校、创新发展,服务国家建材行业发展战略。是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传承建材基因,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先后当选中国—东盟建材合作委员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副主席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新材料专业协作会的理事长单位。2018年,学校被评为全国“建材‘走出去’发展先进单位”。校内设有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培训基地、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培训专业委员会,为建材行业提供订单式教育与培训服务。
学校以双创教育高质量为抓手,推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高质量。“千度创客空间”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为省级科技园。建立了种子资金+创业导师扶持的培育模式,形成了“一园三区、北京离岸创新中心、宜阳加速器两个辐射点”的战略布局,建设洛阳创业学院、大数据与深度智能应用研究中心的教育+实践平台。“十三五”期间,累计孵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96家,累计营业收入达到2.2亿元;学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类竞赛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109项,其中国家级奖励382项,曾荣获全国“挑战杯”竞赛“校级优秀组织奖”,2015年以来连续3届捧得河南省“挑战杯”竞赛“优胜杯”,连续4届获得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毕业生综合素质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连续三年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2017—2020年连续四年位列全国普通高校本科组300强,河南省前10强;在2020年发布的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13名。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与国内外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开展深度合作。深入实施豫沪教育合作项目,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与芬兰坦佩雷应用科学大学共建“中芬应用技术大学示范校”。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联合建立了材料研究中心,与日本东北大学金属材料研究所、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建立了复合刀具与精密加工国际联合实验室。与美国埃尔姆赫斯特学院、英国胡弗汉顿大学、韩国映像大学等10余所国外高校开展教学和科研合作,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举办3个合作办学项目,并接收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友好学校的留学生。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体教职员工秉承“致知、致善、致能、致新”的校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抢抓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机遇,“三融三创、融创结合”,以更加饱满的进取精神和更加蓬勃的昂扬斗志,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在建材行业有影响、服务地方有贡献、‘一带一路’有作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机器人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数学与物理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
重点实验室
“建材机械基础教学实验教学中心”、“水泥生产模拟实验教学中心”、“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物联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等5个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有机钼(钨)河南省工程实验室”为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重点学科
材料学
岩土工程
可授予的学位
学校实行学分制。本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专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79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10人,副高级职称436人,博士学位教师198人,硕士学位教师793人,“双师型”教师63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河南省特殊津贴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级人选4人,河南省优秀专家4人,洛阳市优秀专家17人,省级优秀教师9人。有3个省级教学团队,硕博研究生导师近40人。聘有包括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在内的200余名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学生人数
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6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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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本科类: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
专科类:材料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经济信息管理、旅游管理、商务英语、文秘、小学教育、市场营销、会计、心理咨询、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机械设计与制造(中俄合作)、计算机信息管理等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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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辽宁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辽宁年份: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洛阳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洛阳理工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洛阳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1070),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洛阳市,分三个校区:王城校区位于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开元校区位于洛龙区学子街8号;九都校区位于涧西区九都西路71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四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区、市) 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本科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适当使用。
第十一条 学校逐步推进按大类招生、培养和管理。对于按大类招生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即首先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优先分配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最后分配因考生投档成绩低而导致专业志愿录取满额不能满足志愿考生的专业,若专业服从调剂,则向剩余相近专业调剂录取。针对专业计划录取额满,且不同意专业调剂及其它特殊情况的考生,根据有关政策进行退档。
第十三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统考成绩。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 60%,高考文化课成绩 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我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初步审查,入学后组织复查,审查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遵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土木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类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分别为800元/生·年(根据住宿人数,公寓基础设施收费)、900元/生·年(根据住宿人数,公寓基础设施收费)、1000元/生·年(四人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自愿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满足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洛阳理工学院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洛阳理工学院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就读(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咨询联系
招生部门: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