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西华大学始建于1960年,时名四川农业机械学院,是国家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在当时全国7个大区分别布点所建立的农业机械本科院校之一,1972年更名为成都农业机械学院,1978年被四川省政府列为省属重点大学,1983年更名为四川工业学院。2003年,四川工业学院与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华大学,2008年四川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入。
学校现有校本部、彭州校区、成都市人南校区三个校区。校园面积近3000亩。校本部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毗邻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西依望丛帝乡、扬雄故里,岷江水自都江堰而下从校园蜿蜒流过。校园环境大气优雅,植被葱郁,景色宜人,具有得天独厚的人文自然环境,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教务管理、党政办公、图书馆文献信息、后勤服务等均实现网络化,校园网为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数字环境。图书馆面积4万余平方米,藏书及电子文献总量370余万册,是川内收藏《中华再造善本》的4所高校之一。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学校现有22个学院,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12个工程硕士领域,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83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万人,研究生2000余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招收乒乓球、健美操、跆拳道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具有面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830余名,其中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四川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专家近百人,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外著名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学校以“求是、明德、卓越”为校训,传承“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优良办学传统,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以培养“具有高尚的人格素养、强烈的责任意识、扎实的实际能力、奋进的改革精神的优秀人才”为目标和根本任务,激励追求学术卓越,坚持内涵发展,提倡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具有西华大学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学术精神。
学校高度重视、全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基金,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大学科技园,提供专门场地和充足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加强一、二课堂互动,充分发挥“易班网络互动社区”第三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实干、创新精神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近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近三年,我校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国内外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299项,省级奖559项;在大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团体冠军26个,个人冠军13人次。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特等奖提名奖(Finalist)、首届全国大学生网络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首届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冠军、世界青少年合唱节民族歌曲金奖、世界啦啦操锦标赛爵士组第3名,乒乓球高水平运动员朱雨玲获苏州世乒赛女双冠军、赖佳新获第28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乒乓球男团冠军。
学校拥有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省级卓越人才培养专业,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试验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及国家级和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还拥有四川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和省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学科、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哲社重点研究基地,以及省区域与国别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和省行业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坚持科研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近五年承担或参与了500余项国家重大专项、“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和部省级重点科研课题,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了大量横向课题;获得国家、部省级科技进步奖和各类成果奖。学校以“能源与动力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为特色优势学科,重点发展与建设以“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以及文化创意产业”为特色的大学科技园,开展汽车工程、流体机械、农业机械及智能机器人、食品加工、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成果转化,积极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民营企业、地方政府紧密合作,成果转化及项目合作产生了巨大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学校重视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比利时、奥地利、意大利、瑞典、捷克、日本、韩国、泰国的近百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广泛开展学生交流、教师交流、学术及科研合作。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华明、美国发明家科学院院士任志锋、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首席专家石清华、希望集团与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何显富等校友为代表的各类人才20万余名,已经成为国家及四川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和智力支持的重要基地。学校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办出学科特色,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省属综合性大学。
院系设置
工商管理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建设与管理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经济学院、“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教育改革试点班、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艺术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凤凰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人文学院、西华学院
-
开设专业
经济学、保险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日语、翻译、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制药工程、包装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生物工程、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文化产业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电子商务、健康服务与管理、产品设计
奖、助、贷措施: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国家)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招生地区:辽宁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辽宁年份: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西华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
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0623
办学地址:
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宜宾校区招生专业:焊接技术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资产评估、物流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汽车服务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翻译、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宜宾校区录取新生不能够跨校区转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大类有: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设计学类(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航空航天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国际教育)、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依据。
第十五条 学校对普通类专业投档考生实行“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40分及以上;四川省音乐学、舞蹈表演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及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投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校后本科教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专科统一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 建筑类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同批次其它相关专业学习;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贷、助学金支持。
第二十五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设“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五个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仅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509;“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四学年都在联合培养学院就读。“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专业。
第二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1%, 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二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邮政编码:611730
招办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
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b.xhu.edu.cn
第三十条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
第三十一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