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坐落在具有2500年历史的文化古都——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其悠远的文脉可以上溯至明代三立书院及清代晋阳书院和令德书院。早期的山西大学堂中西合璧、文理并重,办学思路开阔,育人理念先进,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重要的发祥地之一,也是三晋大地百年文化科教的重镇。历经114年办学历程,山西大学始终根植于华夏文明的沃土,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之需要”为己任,秉承“中西会通、求真至善、登崇俊良、自强报国”的光荣传统,弘扬“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培育了二十多万名优秀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百年育英才,盛世续华章。近年来,承载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时代使命,山西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一所文理工并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3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山西大学成为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迈上了国家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新平台。2014年,经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具有六十年办学历史的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山西大学。
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学校拥有一批以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设有涵盖文、史、哲、理、工、农、经、管、法、教、艺、医等12大学科门91个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以及17个本科双学位专业。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19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各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各3个。近年来,学校获得的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稳步增加,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6项国家科研大奖。
名师名人荟萃,教学成果显著。现有专任教师1957人,高级职称教师806人。其中包括中科院院士、国际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骨干教师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近百人。拥有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门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课程成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9部教材成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共有10人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或提名奖。
实践活动丰富,育人成绩斐然。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0人,其中本科生22737人,各类研究生7479人。开设“初民试验班”,引入研究性教学理念,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显著提升了学生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在近几年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电子设计大赛、广告艺术大赛和英语竞赛中,我校学子共荣获33个全国一等奖;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赛事中,先后获得金银铜牌十余枚。
国际交流广泛,留学渠道通畅。学校不断拓展对外交流,同美、日、韩、英、法、德、加等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积极拓展本科生国际交流渠道,与多所国外大学建立了合作培养机制,为学生出国深造创造了良好条件。与美国费佛尔大学、亚美尼亚“布留索夫”埃里温国立语言大学联合建立2所孔子学院,为传播中华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良。目前有坞城、大东关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1485余亩,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林荫遮道、花草围楼,处处散发着宜学宜居的人文气息,被省政府命名为“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图书馆馆藏文献347万册(件),电子图书4300(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7.5亿元。即将建设的东山新校区占地1615亩,将为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百年传承,薪火相继。走过114年光辉历程的山西大学,面临着全面提升综合实力的难得机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以提升质量为核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成社会更为满意的人才高地、贡献更为卓越的创新基地、辐射更为广泛的教育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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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初民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社会学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软件学院、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自动化系、土木工程系、电子信息系、工程管理系
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一批以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设有涵盖文、史、哲、理、工、农、经、管、法、教、艺、医等12大学科门91个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以及17个本科双学位专业。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19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各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各3个。近年来,学校获得的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稳步增加,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6项国家科研大奖。
可授予学位
可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师资力量
名师名人荟萃,教学成果显著。现有专任教师1957人,高级职称教师806人。其中包括中科院院士、国际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骨干教师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近百人。拥有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门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课程成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9部教材成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共有10人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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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
物理学
国家基地,很有名气,主要学习物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培养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能在物理学或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中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和相关的管理工作,考研率接近90%
生物科学
主要生物科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近年来考研率达50%,毕业生在农、林、环境保护、医药卫生、生物高新企业等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有关基础理论知识,就业前景很好,主要在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政府机关等部门单位从事计算机方面的工作,优秀毕业生可进入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考研率每年在20%以上
历史学
全国很有名气,排名较靠前,师资力量很强,就业方向很广,近几年就业率在95%以上,考研率达50%左右
开设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 )、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社会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日语、翻译、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类、英语、酒店管理、数学类、物理学(国家基地)、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戏剧影视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雕塑、美术学、公共艺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建筑学、软件工程、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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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20余种,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5%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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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辽宁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辽宁年份: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西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
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东山新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东街6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西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文史、理工类:
1.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艺术、体育类:
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各行当计划(详见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音乐表演专业器乐类考生兼报,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音乐表演专业各行当、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计划有缺额,则调整至音乐表演专业,调整原则为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可增录2人,其余每个行当(琵琶、古筝除外)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仅限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的各行当考生报考,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男、女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7+专业成绩×0.3。
5.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6.同分考生按以下办法排序录取:
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类):①综合成绩②专业成绩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按照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①专业成绩②文化课总分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按照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①文化课总分②专业成绩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7.我校对舞蹈编导和体育教育专业的男女生计划数有具体规定,详见当年填报志愿指南中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改学英语。
第二十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山西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山西大学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原贫困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三条 山西大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山西大学校长黄桂田。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动力类、土木类、工程造价、机械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和软件工程专业新生报到地点为大东关校区,预计于2021年底整体搬迁至东山新校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http://www.sx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sxu.edu.cn
电话:0351-7018101 7011886 传真:0351-7018101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30006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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