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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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改为现名。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作为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科学思想的发祥地,作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活动基地,北京大学为民族的振兴和解放、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先锋作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精神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在这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1917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他“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对北京大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促进了思想解放和学术繁荣。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以及鲁迅、胡适等一批杰出人才都曾在北京大学任职或任教。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长沙,共同组成长沙临时大学。不久,临时大学又迁到昆明,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抗日战争胜利后,北京大学于1946年10月在北平复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高校于1952年进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大学的校友和教师有400多位两院院士,中国人文社科界有影响的人士相当多也出自北京大学。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大建设的新时期,并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之一。2017年,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确立了41个“双一流”建设学科,是一所世界知名、国内顶尖的综合性大学。
1998年5月4日,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之际,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发出了“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号召。在国家的支持下,北京大学适时启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从此,北京大学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2000年4月3日,北京大学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北京大学。原北京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创建于1912年10月26日。20世纪三、四十年代,学校一度名为北平大学医学院,并于1946年7月并入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北京大学医学院脱离北京大学,独立为北京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北京医科大学,1996年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医科大学。两校合并进一步拓宽了北京大学的学科结构,为促进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及理科的结合,改革医学教育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在“211工程”和“985工程”的支持下,北京大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将北大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北京大学已经成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的前沿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国际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
院系设置
理学部: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信息与工程科学部: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文学部: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考古文博学院、哲学系(宗教学系)、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歌剧研究院。
社会科学学部: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系、社会学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教研部、新媒体研究院。
经济与管理学部: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人口研究所、国家发展研究院。
医学部:医学部官网、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研究院/公共教学部、医学网络教育学院、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第六医院、北京肿瘤医院、深圳医院、首钢医院。
跨学科类:元培学院、燕京学堂、先进技术研究院、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分子医学研究所、科维理天文研究所、核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海洋研究院。
深圳研究生院:深圳研究生院官网、信息工程学院、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新材料学院、汇丰商学院、国际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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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学科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艺术学理论、现代语言学、语言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商业与管理、社会政策与管理。
开设专业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概率统计、科学与工程计算、信息科学、 金融数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空间科学与应用技术
物理学院、物理学大气与海洋科学、天体物理、城市与环境学院、环境科学、生态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城市规划(五年制工科)、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学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心理学系、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智能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
工学院: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结构分析、能源与资源工程、航空航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系、中国文学、汉语语言学、古典文献学、应语言学
艺术学院: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文化产业管理
历史学系: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哲学系:哲学、宗教学、哲学(科技哲学与逻辑学方向)
考古文博学院: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建筑
外国语学院: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乌尔都语、泰语、菲律宾语
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国际政治、国际政治经济学
法学院:法学
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学、行政管理学
社会学系:社会学、社会工作
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金融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
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经济学院、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风险管理与保险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信息管理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元培学院、整合科学、政治、经济与哲学、古生物学、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50个)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大气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天文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新闻传播学、生物医学工程、中西医结合、管理科学与工程、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生态学、统计学、软件工程、护理学、艺术学理论等。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52个)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大气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天文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新闻传播学、生物医学工程、中西医结合、管理科学与工程、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生态学、统计学、软件工程、护理学、 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等。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8个)
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大气科学、生物学、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口腔医学、药学。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5个)
国民经济学、基础心理学、英语语言文学、印度语言文学、天体物理、固体地球物理学、构造地质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核技术及应用、环境科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肾病, 心血管病, 血液病)、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学(骨外,泌尿外)、妇产科学、眼科学、肿瘤学、运动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企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图书馆学。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
亚非语言文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博士后流动站(39个)
校本部(33个)
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地质学、大气科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核科学与技术、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测绘科学与技术、新闻传播学、艺术学。
医学部(6个)
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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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奖学金项目介绍
项目使命:
以荣誉激励北大学子不断进取,追求卓越,使其为未来报效祖国、服务社会做好充足的知识与能力储备。
项目方案: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每人年度奖励额度为人民币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
实施办法:
为年度评审项目。
评审程序为:每年9月在全校发布奖学金申请公告;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12月中旬完成获奖学生的评选。获奖结果于12月底前后汇报给捐赠人。
◇ 廖凯原奖学金(Leo Koguan Scholarship)
◇ 明德奖学金(Mingde Scholarship)
◇ 光华奖学金 (Kwang-Hua Scholarship)
◇ 李兆基奖学金(Lee Shau Kee Scholarship)
◇ 方正奖学金(Founder Scholarship)
◇ 李彦宏奖学金 (Robin Li Scholarship)
◇ 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ICBC Scholarship)
◇ 福光奖学金(FuGuang Fellowship)
◇ 李惠荣奖学金(Lee Wai Wing Scholarship)
◇ 金龙鱼奖学金(Arawana Scholarship)
◇ 董氏东方奖学金 (Tung OOCL Scholarship)
◇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Cyrus Tang Scholarship)
◇ 宝钢奖学金(Baosteel Scholarship)
◇ 中国石油奖学金(CNPC Scholarship)
◇ 陶氏化学可持续发展创新奖(The Dow Sustainability Innovation Student Challenge Award (SISCA))
◇ 蒋震奖学金(Chiang Chen Scholarship)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Suzhou Industrial Park Scholarship)
◇ 韩亚金融集团奖学金(Hana Financial Group Scholarship of Peking University)
◇ 奔驰奖学金 (“Ben Chi”Scholarship)
◇ 杨芙清-王阳元院士奖学金(Yang Fuqing & Wang Yangyuan Academician Scholarship)
◇ 戴德梁行奖助学金(DTZ Scholarship)
◇ 腾讯创新奖学金(Tencent Innovative Scholarship)
◇ 三星奖学金(Samsung Scholarship)
◇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奖学金(Bank of Tokyo-Mitsubishi UFJ Scholarship)(Huawei Scholarship)
◇ 航天科工奖学金(China Aerospace Science & Industry Corporation)
◇ 佳能奖学基金(Canon Scholarship)
◇ 膳府奖学金(Sempio Scholarship)
◇ 章文晋奖学金(Zhang Wenjin Scholarship)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CASC Scholarship)
◇ 友利银行奖学金(WOORI BANK SCHOLARSHIP )
◇ POSCO奖学金(POSCO Fellowship CHINA at Peking University)
◇ 华润奖学金(China Resources Scholarship)
◇ 笹川良一优秀青年奖学基金(The Ryoichi Sasakawa Young Leaders Fellowship Fund: SYLFF)
◇ 王家蓉-王山奖学金(Janet Chia-Rong Wang & Sang S. Wang Scholarship)
◇ 华为奖学金(Huawei Scholarship)
◇ SK奖学金 (SK Scholarship)
◇ 三菱商事国际奖学金(Mitsubishi Corporation International Scholarship)
◇ 西南联大国采奖学金(The National Southwest Associated University Guocai Scholarship)
◇ 休斯顿校友会奖学金(BAA Houston Scholarship)
◇ 住友商事奖学金(Sumitomo Corporation Scholarship)
◇ 费孝通奖学金 (Fei Xiaotong Scholarship)
◇ 冈松奖学金(The Okamatsu Scholarship) )
◇ 西南联大奖学金(The National Southwest Associated University Scholarship)
◇ 长岛奖学金(Long Island Scholarship)
◇ Panasonic育英基金奖学金(Panasonic Education Scholarship Fund )
◇ 北京大学92奖学金(Peking University 92 Scholarship)
◇ 季羡林奖学金(Ji Xianlin Scholarship)
◇ 张昀奖学金(Zhang Yun Scholarship)
◇ 林超地理学奖学金(LIN Chao Geography Scholarship)
◇ 中国石油塔里木奖学金(PetroChina Tarim Scholarship)
◇ 钟天心奖学金(CHUNG Tien-Seen Scholarship)
◇ 通化东宝生命科学奖学金(Dongbao Scholarship)
◇ 庄绍华奖学基金(Chuang Shou Hwa Scholarship)
◇ IBM奖学金 (IBM Scholarship)
◇ 成舍我奖学金 (Cheng Shewo Scholarship)
◇ 邓真邓琨奖学金(Deng Zhen-Deng Kun Scholarship)
◇ 欧阳爱伦奖学金(Ellen Eoyang Scholarship Scholarship)
◇ 社会育才周昭庭奖学金(Talent Pool-Zhou Zhaoting Scholarship)
◇ 田村久美子奖学金(Tamura Kumiko Scholarship)
◇ ESEC奖学金 (ESEC Scholarship)
◇ 乐生奖学金(Harrison Ho scholarship)
◇ 西南联大曾荣森奖学金(The National Southwest Associated University Tseng Yung )
◇ 顾温玉生命科学奖学金(Gu Wenyu Scholarship)
◇ 谢培智奖学金(Xie Peizhi Scholarship)
◇ 西南联大吴惟诚奖学金(The National Southwest Associated University Wu Weicheng Scholarship)
◇ 张景钺-李正理奖学金(Zhang Jingyue-Li Zhengli Scholarship)
◇ 方树泉奖学金(Fong Shu Chuen Scholarship)
◇ 芝生奖学金(Zhisheng Schola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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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辽宁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辽宁年份: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北京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办法,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北京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大学依据进档的考生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提前批次录取的非通用语种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第十六条 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北京大学对强基计划、保送生、非通用语种、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双学籍”飞行员、“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北京大学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条 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第二十一条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章程、招生资格、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407
招生传真:010-62554332
电子信箱:bdzsb@pk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招生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